首页 常识 > 正文

误餐补助免征个税的五个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2024-08-01 13:00:03 点击:100

误餐补贴免征个税的五个条件。

·一:企业内部设有食堂。

·二: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无法在工作单位或回家就餐。

·三:按照实际误餐次数计算,而非每月固定发放金额。

·四:单位内部有明确标准。

·五:以误餐补助发放表为依据。

出差补贴免征个税的三个条件。

→一:有制度。公司必须制定差旅费报销制度和标准,明确每天出差的差旅补助标准,超过标准的不得税前扣除,更不得免征个税。

→二:有证据。职工出差需以出差途中的住宿、交通及伙食费等凭据和出差记录为依据。

→三:有形式。差旅补助应填写出差补助报销单,注明出差天数每天补助标准,请勿随同工资发放或单独发放补贴。

·参考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一九九四八九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一:独生子女补贴。

→二: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三:托儿补助费。

→四: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参考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八二号)规定,国税发一九九四八九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无法在工作单位或回家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参考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六百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